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類別:環保認證標準知識 文章出處:艾普咨詢發布時間:2022-12-13 瀏覽人次:
前言:本認證規則規定了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的適用范圍、認證模式、認證的基本環節、認證依據、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認證證書、認證標志的使用及收費等內容。
本認證規則是對《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CCAEPI-RG-ES-007-2018)的修訂。
本認證規則試行版本發布于2017年,正式版本發布于2018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本認證規則實施之日起,《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CCAEPI-RG-ES-007-2018)廢止。
本認證規則由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組織制證。
本認證規則主要起草人:岳子明、李楠、高曉晶、莫杏梅、張純。
本認證規則自2021年09月01日起實施。
本認證規則由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解釋。
1.適用范圍
本認證規則規定了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的認證模式、認證的基本環節、認證依據、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認證證書、認證標志的使用及收費等內容。
本認證規則適用于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
2.認證模式
現場審查 + 認證后監督
3.認證的基本環節
認證的主要環節包括:認證申請、申請評審、現場審核、復核、認證決定、認證后
監督。
4.認證依據
RJGF303-2021 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技術規范
5.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
5.1 認證申請
5.1 認證申請
5.1.1 申請等級劃分
申請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的ces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等級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三個級別。具體要求參見下表:
5.1.2 申請文件
申請認證應提交正式申請,并隨附以下文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2)申請單位的運營管理制度文件;
(3)最近一次內部質量審核計劃及報告;
(4)滿足認證規則要求(如處理規模要求、項目數量要求等)的業績合同復印件;
(5)應至少提供一項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業績證明材料,包括項目簡介、項目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情況說明。
5.2 申請評審
認證機構應對申請單位提供的申請書及證明材料進行評審,確保提交材料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5.3現場審查
現場審查時間應不少于 1 人日。同一申請單位申請多項認證項目時,服務管理審查可進行結合審查,人日數不能少于總審核時間 1/2?,F場審查可采取遠程審查方式進行。
5.6 再認證
本規則覆蓋服務項目的認證證書有效期一般為三年。若獲證單位申請繼續持有認證證書,應在認證證書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提出再認證申請,并提交申請文件。再認證程序同初次認證一致。再認證審核時間應不少于 0.5 人日。
更多關于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ces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生活垃圾滲濾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可以咨詢我們艾普咨詢網的客服。
同類文章排行
- 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網格化監測預警系統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
- 中環協的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等級
- CCEP認證在線監測設備
- 廣東省環境污染治理能力評價證書申請
- ccep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最新資訊文章
您的瀏覽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