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類別:環保認證標準知識 文章出處:艾普咨詢發布時間:2022-12-28 瀏覽人次:
前言:本認證規則規定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的適用范圍、認證模式、認證的基本環節、認證依據、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認證證書、認證標志的使用及收費等內容。
本認證規則是對《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CCAEPI-RG-ES-012-2020)的修訂。
本認證規則首次發布于 2020 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自本認證規則實施之日起,《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CCAEPI-RG-ES-012-2020)廢止。
本認證規則由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組織制訂。
本認證規則主要起草人:廖小卿、張坤、高曉晶、莫杏梅、何佳凝、周茜。
本認證實施規則自 2021 年 09 月 01 日起實施。
本認證規則由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解釋。
1. 適用范圍
本認證規則規定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營服務認證的認證模式、認證的基本環節、認證依據、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認證證書、認證標志的使用及收費等內容。
本認證規則適用于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營服務認證,運營因子包括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總氮、常規五參數(水溫、pH、溶解氧、電導率和濁度)、總有機碳、化學需氧量、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
2.認證模式
現場審查 + 認證后監督
3.認證的基本環節
認證的主要環節包括:認證申請、申請評審、現場審查、復核、認證決定、認證后監督。
4.認證依據
RJGF 302-2021 自動監控系統運營服務認證技術規范
5.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
5.1 認證申請
5.1.1 申請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的ces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營服務認證),根據企業運營規模及服務質量保證能力,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三個級別,具體要求參見下表:
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營服務劃分以下運營因子: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總氮、常規五參數(水溫、pH、溶解氧、電導率和濁度)、總有機碳、化學需氧量、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申請單位根據運營情況可以單項或多項申請。
更多關于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ces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可以咨詢我們廣州艾普咨詢網的客服。
同類文章排行
- 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現場端信息系統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餐飲業油煙凈化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工業廢氣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網格化監測預警系統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 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運營服務認證實施規則摘錄
最新資訊文章
您的瀏覽歷史
